摘要:對農民工的態度應從三個方面加以認識:認識到大量農民工的出現是我國工業化、城市化過程中必然出現的一種正?,F象;認識到農民工應有和其他社會主體平等的權利;認識到勞工階層特別是農民工應有特別保障的權利。
保護農民工權利是一項十分艱巨而又異常復雜的系統工程,特別是在我國的政治體制、經濟體制還亟需進一步改革以達真正民主化的情況下,更是問題多多 [1]。我們以為,解決農民工問題、保護農民工權利的一個基本前體就是,應該先在對待農民工的態度上有一個徹底的改變,端正態度是解決一個問題的先決條件。我們一定要先改變對農民工的“糟得很”的看法,看到農民工現象的積極性和長遠意義。在這樣的前提下,我們再進一步研究農民工的各項權益保障,應該會起到較好的效果。
一、認識到大量農民工的出現是我國工業化、城市化過程中必然出現的一種正?,F象
世界經濟由農業經濟轉向工業經濟是社會發展的一條根本規律。我國在20世紀50年代就確立了由農業國向工業國轉變、由傳統經濟向現代化經濟發展的宏偉目標。在工業化的過程中,必然伴隨著城市化的出現和發展。“所謂城市化,是隨著工業化而發生的經濟和人口分布重心向城市轉移,城市數量和城市人口迅速增加,城市在國家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作用逐漸強化的歷史過程?!?城市化是伴隨工業化必然出現的社會發展趨勢,是工業化過程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而引起的人類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改變的過程。它的本質內容包括三個方面:人口、非農產業活動由農村向城鎮轉移的地域集中過程;城鎮數量增加、城鎮規模擴展和城鎮景觀變化、城鎮設施完善的地域推進過程;人們居住方式、行為方式由農村社區向城鎮社區轉變的地域轉化過程。最基本的特點是人口向城鎮集中。
工業化和城市化必使農民由農業轉到工業、由農村轉到城市。我國現在正處在向現代化進軍的過程當中,這樣就出現了在城市里存在著大量的農民工現象。我們應當認識到這是一種正?,F象,決不能鄙視這種現象,歧視這些農民工。“農民工”在城市里大量出現在世界各發達國家都曾出現過。是國家社會發展的一種標志。我們不但不應該反感這種現象,反而應該為這種現象的出現感到欣慰。雖然農民工可能伴隨著一些臟、亂、差的現象,但這只是暫時的一種過渡現象,最終是會通過農民工市民化的途徑轉變為城市市民的。
關于農民工市民化,有學者從農民工行為的主動性角度來探討,他說:“農民工市民化是指離農務工經商的農民工克服各種障礙最終逐漸轉變為市民的過程和現象。它包括四個層面的涵義:一是職業由次屬的、非正規勞動力市場上的農民工轉變成首屬的、正規的勞動力市場上的非農產業工人,二是社會身份由農民轉變成市民,三是農民工自身素質的進一步提高和市民化,四是農民工意識形態、生活方式和行為方式的城市化、市民化。” 這四個層面相互影響、相互制約,其中前兩個層面主要取決于宏觀體制改革和相關的制度創新,對農民工市民化進程具有決定性的影響。農民工市民化既是一種過程,也是一種結果。
等到農民工都市民化了,我國的工業化、城市化和現代化也就完成了,我國將會進入到一個嶄新的發展階段。
二、認識到農民工應有和其他社會主體平等的權利
近現代社會已經沖破了身份等級的藩籬,已經從身份走到了契約。所謂契約的關系就是人人平等、自主、自愿、自由的關系。正所謂近代啟蒙思想家們所說的“人人生而平等、自由”。
平等理念存在的根本價值是基于對個體人對人類社會存在的基本貢獻和尊嚴的肯定。馬克思指出:“全部人類歷史的第一個前提無疑是有生命的個人的存在” 。這就表明離開了個體人的存在,社會的締結就無從談起。為了肯定個體人對社會締結的貢獻,這就需要對個體人基本權利的確認?!妒澜?***宣言》指出:“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人人有資格享受本宣言所載的一切權利和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生、財產、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區別?!边@說明,盡管現實社會是千差萬別的,但對平等權利的追求卻是共同的理想?,F代社會的平等理念,其核心是體現作為個體的人的基本貢獻和尊嚴,確認每個社會成員的基本權利,保證每個人發展的基本機會。其基本要求是:應將個體人作為公正原則的重要立足點,不能借口社會整體的需要而輕視個體人;應將廣大個體人普遍受益的原則作為重要的內容,承認個體人對于社會的基本貢獻 。
農民工是活生生的社會中的個體人,在人格上與其它的社會中的個體人一律平等。有此權利能力的基礎,自然應享有和其他人平等的權利。
在人們應該享受到的諸多權利當中,基本權利至為重要。農民工和其他人一樣應該平等地享受到的基本權利即“人因其為人而享有的權利” ?!督洕?、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規定,人人應有機會憑其自由選擇和接受的工作來謀生的權利;人人有權享有公正和良好的工作條件;人人有權享有社會保障,包括保險;人人有權為他自己的家庭獲得相當的生活水準;人人有權享有免于饑餓的基本權利;人人有權享有能達到最高體質和心理健康的標準;人人有權享有受教育的權利;人人有權參加文化生活等等。《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也規定:人人享有固有的生命權;人人有權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人人享有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兒童享有必要的保護權;每個公民享有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等等。雖然人們應享受的基本權利是一個變化的概念,有著一個變化不定的范圍,但國際性****公約規定的這些權利應是每一個個體人包括農民工現今最起碼應該享受到的權利。
三、認識到勞工階層特別是農民工應有特別保障的權利
正如姚洋先生所言,所謂機會平等不過是幻想而已。從國家的角度看,通過對程序正義的保障,可以把每個人擺在相對于程序的平等起跑線之上,但從現實來看,這樣的平等是沒有意義的。原因在于,每個人在智力、家庭背景、社會關系以及政治地位等方面都存在著極大的差異,他們利用制度所賦予他們的機會的能力因此會有很大的不同 。
而對于勞工來說,這種情形尤為突出。這主要是由于市場經濟的發展規律所決定的。
首先,近現代市場經濟制度是以生產資料的私人占有制為基礎的社會。在平等的權利之間,力量就起決定作用 。這就使近現代社會各個時期工人就業的程度、工作日長度、勞動強度、工資待遇水平等等取決于工人和資方兩個階層之間力量的對比和斗爭。在這里,兩個階級間的不平等關系就表現出來了,資方在經濟、政治領域的統治地位,使它在總體上處于有利地位。這是因為資方完全占有生產資料、資金,而工人則除了自身的勞動力之外一無所有。馬克思說:一個除自己勞動以外沒有任何其他財產的人,在任何社會和文化的狀態中,都不得不為另一些已經成了勞動的物質條件的所有者的人做奴隸。他只有得到他們的允許才能勞動,因而只有得到他們的允許才能生存 。
其次,從勞動力市場總的形式看,市場規律不利于勞動力商品的賣方 [10]。在近現代市場經濟制度下(也即資本主義經濟制度下),對勞動力的需求,不是取決于一般意義上為滿足社會需要而發展生產的要求,而是取決于資本增殖即資方獲取盡可能多的利潤的需要。這樣必然對勞工不利。 而且,當下的經濟全球化使強資本弱勞工的局面更為凸顯。主要由于以下原因:
首先,日益降低的貿易及投資壁壘使那些能夠自由跨國流動的生產要素(資本)擁有者與那些不能自由跨國流動的生產要素(勞動力)擁有者的非對稱性加劇。其次,全球化使一國政府在提供社會保險方面更為艱難。① 最后,在經濟全球化時代,各國大公司一方面競爭壓力加大,另一方面能較自由地擺脫國內政府限制,這些大公司為了追求利潤最大化目標,既必須又有可能降低勞工標準和環境標準,嚴重侵害了勞工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導致社會問題和勞資矛盾日益突出,富人成為全球化的受益者,而相當多的工人則陷于貧困之中,因此勞資關系的格局出現了某種程度的進一步不平等的傾向。所以,為了社會正義的實現,必須要發揮國家對社會的調劑作用,增強對勞工的支援性保障功能。
在我國現階段,農民工已是我國工人階級的一部分,這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首先,農民工的工資收入已經成為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其次,他們同工人階級一樣,直接與社會化大生產相聯系,逐漸成為先進生產力的代表。再次,他們與城市工人階級在思想上、觀念上、行為上逐步融合,并最終形成高度的組織性、紀律性和對革命的徹底性 [11]。
這表明,農民工這一群體已開始成為一個有組織、有紀律的階層,在本質屬性上已具有工人階級的基本特征。而且,國家也從政治上肯定了農民工的工人階級地位。中共中央國務院在《關于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中首次以中央名義提出:“進城就業的農民工已經成為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
既然農民工已是工人階層的一部分,自應被納入到工人階層——這個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弱勢群體的特殊保護之中。特別保護勞工就應該特別保護農民工,充分保障勞工階層的權益就要充分保障農民工的權益。
注釋:
①戰后資本主義的“黃金時代”,社會保險在保持社會凝聚力以及爭取自由化政策的政治支持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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